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缓解农业资源短缺压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路径,也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 1 号文件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瓶颈、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拟选择部分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选择部分产业基础良好、发展思路清晰、循环模式相对成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良好且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意愿强烈的典型区域,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区域农业废弃物“零排放和全消纳”为目标,采用种养结合的循环发展方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开展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养殖废弃物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建设,促进区域农业生产废弃物生态消纳和循环利用、种植业与养殖业相互融合。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一批成熟的综合性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向本地区乃至全国示范推广,实现更大范围的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物循环再生化,形成覆盖区域的大循环系统,整体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提升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选择粮食主产区、畜禽养殖大县、水源地等典型区域,适当兼顾区域间平衡。2015 年从辽宁、山西、江苏、山东、江西、河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省份选择部分县市作为项目试点区域,每省限报 1 个。随后连续安排若干年,各省农业部门可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建设以特定行政区域为单位,边界清晰,相对集中连片;近年来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国家土壤、水质、空气以及大气污染物等相关标准,区域内畜禽饲养规模不少于 2万头猪当量,规模化养殖场建有基本的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须有一定规模的畜禽粪便消纳农田;项目区内灌溉、排灌、用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基本齐全;农业生产废弃物具备循环利用的基础,不能进行循环利用的应具有无害化、减量化处理措施。
2.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本省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农业发展规划布局或政策要求。项目区域产业基础良好、发展思路清晰、主导产业明确、循环模式相对成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良好。县市级人民政府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高度重视,将其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已制定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或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区域农业废弃物“零排放和全消纳”为目标,有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的组织协调机制,在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具备一定的示范基础。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从事本地区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由当地农业部门选择、县级人民政府推荐。牵头企业可联合与其产业关联度较高、循环模式联系密切的其他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以及种养大户共同参与项目实施。鼓励企业在风险可控、盈利可期的生产经营领域采取以农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主体持股的方式与其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长效联结机制。
4. 牵头申报单位须为 2013 年 1 月 1 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专门从事农业环保的企业;申报单位资产、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应有较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保证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
5.申报单位应当具有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人员和较强的技术力量;须委托专门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开展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和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
6.协作单位(其他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须为 2013 年 1 月 1 日前依法登记成立,协作内容及责权利关系清晰。
7.申报单位基本要求应符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鼓励正在承担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在建项目承担单位继续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编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农发部门逐级联合报送至省级农业部门和农发部门,省级评审后报送至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查。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相关常规内容外,还应充分分析当地水土资源状况,结合试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明确区域养殖发展规模、以及与之匹配的粪污消纳农田、秸秆资源量等,要对环境效益、生态承载评估形成专章说明。
3. 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须审核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建成后的运行保障机制,建立以农业、财政等部门为主建立项目协调机制,鼓励县级人民政府以试点项目建设为平台,统筹整合其他渠道的政府投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试点区域开展金融、保险、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先行先试。
4.试点项目建设将实行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并将纳入国家农业面源污染长期固定监测点,请认真编制《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目标体系》 (见附件 1)以及综合养分管理计划(附件 2) ,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上报。
5.牵头单位与协作单位联合申报的,协作单位情况应作详细介绍,合作意向协议应明确合作内容及责权利关系,以及履行项目建管责任的机制。
6.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附如下证明材料:①申报单位(含协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中介机构审计的 2013年、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③审计报告、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④项目单位现有基地、养殖设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设施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 ;⑤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如项目内容覆盖多个建设地点,每个建设地点均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⑥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⑦项目区域规划图、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和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⑧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支撑机构签订的技术委托协议书复印件。与协作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书复印件。⑨申报单位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7.相关申报材料请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前由省级农业部门会同同级农发机构联合上报,同时通过农业部农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报或未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的,不予受理。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可研报告和建设目标体系进行论证并现场答辩,在通过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立项项目。
与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紧密结合,重点以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为主,推动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秸秆饲料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有机还田”为主线的循环模式,同时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兼顾资源利用的多样化和废弃物处理的不同方式,促进循环农业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运行模式如下:
1.种养结合农田消纳基地。选择适宜区域开展农药化肥氮磷控源治理,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主要是因地制宜开展沟渠整理,规范沟渠结构,清挖淤泥,加固边坡,合理配置水生植物群落,配置格栅和透水坝;实施坡耕地氮磷拦截再利用,建设坡耕地生物拦截带和径流集蓄再利用设施,降低农田排水的氮磷等污染物含量。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大力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的科学利用,推广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诊断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物理、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
2.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养殖粪便经过沼气处理或氧化塘处理后的肥水浇灌农田,同时开展利用过剩废弃物生产有机肥,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通过畜禽粪便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根据养殖场的清粪工艺、配套农田面积等,因地制宜选择一种或几种循环利用模式。一是种养一体化模式:针对周边配套农田、山地、果林或茶园充足的养殖场,养殖粪便经过沼气处理或氧化塘处理后的肥水浇灌农田,通过畜禽粪便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粪便污水 “零”排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粪水贮存处理相结合的氧化塘或沼液贮存池、肥水或沼液输送设备、田间贮存池、配水池、肥水田间利用管网与配套设施,配置提升泵、流量计等。二是三改两分再利用模式:采用“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即改水冲清粪或人工干清粪为漏缝地板下刮粪板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畜禽粪便经过高温堆肥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养殖废水经过氧化塘等处理后为肥水浇灌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雨污分离管道系统,购置粪便机械清粪设备、固液分离设备、固体粪便强制通风好氧堆肥系统、氧化塘处理贮存一体化设施、肥水输送设备,建设肥水田间贮存池、管网等农田利用配套设施。三是污水深度处理模式:采用污水深度处理技术,通过高效厌氧和好氧相结合的工艺,提高养殖废水处理效果,实现污水达标排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水池、预处理池、高效厌氧发酵池、好氧处理池、多级生物净化塘、消毒池、膜生物反应池等基础设施,污水泵、固液分离机、曝气装置和自控装置等配套设备。四是养殖密集区废弃物集中处理模式。采用粪车转运-机械搅拌堆肥-堆制腐熟-粉碎-有机肥的固体粪便处理工艺,提高肥料附加值;采用养殖场户污水暂存-吸粪车收集转运-固液分离-高效生物处理-肥水贮存-农田综合利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提高处理效率、实现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殖场粪污原地收集贮存设施、固体粪便集中堆肥车间及加工设施、污水高效生物处理设施和肥水利用设施等,以及粪污转运、粪便处理和污水处理等配套设备。
3.秸秆综合利用。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重点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动草食畜牧业发展。同时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秸秆还田、秸秆成型燃料和食用菌生产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配置秸秆还田机械及固化成型、食用菌生产、收集储运等设备,配套秸秆机械还田、秸秆收储运技术体系,实现区域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秸秆环境污染问题。具体利用方式为:一是秸秆还田。对秸秆进行机械粉碎、破茬、深耕和耙压,配合建设大田堆沤肥设施,配套翻抛机、粉碎机、转运车、配电柜等设备。培肥地力,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二是秸秆饲料化利用。开展秸秆饲料商品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青贮窖、饲料库房、秸秆处理机械等;三是秸秆燃料化利用。农作物秸秆致密成型工程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成型燃料,建设内容包括投料棚、致密成型车间、成品库等工程,固化成型设备购置包括秸秆粉碎机、成型机组以及配套设备等。四是秸秆基料化利用。以秸秆为原料生产各类食用菌,建设内容主要是菌棚、原料车间等,设备购置包括秸秆粉碎机、菌种制备机械等。本项目只支持该利用方式后续废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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