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破碎设备 安全要求》由TC88(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能矿机制造有限公司、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修武产业园有限公司。
该类产品一旦发生事故,不仅直接影响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秩序,还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由于该标准没有的外文版,造成了与国外相关客户技术交流困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企业产品出口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制定该标准外文版,可为扩大产品进出口和技术交流提供便利,推动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提高产品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
破碎设备是矿产品加工处理过程中的必备设备,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建材、陶瓷和电力等工业部门,是一种量大面广的产品。
因其工作条件恶劣、危险性高,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及设备本身的安全,倍受制造厂和用户的关注和重视。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日益重视,在国家颁布的GB/T 18152-2000《选矿安全规程》等强制性标准中,对破碎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因此,全国矿机标委会在2000年组织制定了GB 18452-2001《破碎设备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控制和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规范产品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随着近年来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破碎设备技术得以不断改进和发展,GB 18452-2001的技术内容已不能满足目前的现状及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修订。
本标准的修订,一方面对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能、进一步改善破碎设备的现场生产条件、规范国内市场、保护民族工业和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为我国破碎设备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达到规范市场,调控进口,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破碎设备的危险一览表、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及判定、使用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颚式、圆锥、旋回式、立式冲击式、反击式、锤式、环锤式、辊式。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危险、安全技术要求和措施、安全要求和措施的判定、警告信号、危险标志以及技术文件要求等。 本标准部分代替GB 18452-2001《破碎设备 安全要求》,与GB 18452-200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取消了术语和定义; b) 增加了控制系统的报警要求; c) 增加了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d) 增加了防火防爆要求; e) 增加了报警装置要求; f)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 上一篇: 撕碎机的行业标准很多人不重视!
- 下一篇: 引入AI智能分拣 固废再生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