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0616-2023)》(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23 年6月26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明确了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总体要求:
(1)学校应当遵守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级预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常态和非常态防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3)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制度措施和技术手段,提高师生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
(4)学校应建立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实验室(校级、院级、实验室级)隐患排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5)对于不同类型(包括创新研究)、不同功能和不同火灾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学校应分级分类采取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相应的、技术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并按规定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及电器等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6)学校应设立实验室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类实验室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7)学校实验室消防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重大火灾隐患排查。
《规范》强调,实验室主管部门和各二级单位应确定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都应经过教育部门、消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消防机构的培训。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担任。学校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员、消防安全工作的保障人员等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定期参加消防灭火培训和疏散训练,确保在实验室火灾发生时具有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新学期,全校实验室要把贯彻落实《规范》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实验中心要对标《规范》开展好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全覆盖、重实效”工作要求,加强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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