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各国对于央行数字货币仍处于观望状态,而我国央行已经进行前瞻性布局和快速推进。目前全国多个城市正在进行试点,已经实现数字货币在多类场景中的应用,包括公共消费领域的燃气缴费、居民消费领域的餐饮与商场购物、日常出行领域的长途客运与加油、物流快递领域的邮政快递以及旅游休闲领域的景区观光等。作为新兴事物的数字人民币,其出发点是解决实物人民币的数字化问题,实现M0、M1与M2货币的全线数字化,为数字中国的建设提供数字金融基础。
实物人民币体现国家意志和服务国家经济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等货币职能,考虑的是交易安全性和可靠性。数字人民币(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简称DC/EP)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它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兑换,由指定运营机构如商业银行参与运营,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无限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由此可见,数字人民币的本质就是流通中的数字现钞和数字硬币。
数字人民币具有实物现金交易的“支付即结算”、无限法偿性、“双离线”支付、可控匿名性和零手续费等诸多优点,相比于实物人民币更加方便安全,相比于第三方支付的“支付加结算”方式更为直接透明。但是,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具有先天优势的银行推出了很多安全系数很高的支付工具,得到大规模使用和推广的却是之前没有进入背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见,再好的工具,如果不能从用户视角出发,做到让老百姓易用、好用和想用,在推广应用时也将面临被忽视和弃用的风险。
讲“人”性。易用的关键是从“人”性出发,进行设计与运作。数字人民币在支持智能手机APP钱包模式的基础上,应该融合新技术,特别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软硬件结合,让广大老百姓都可以方便快捷地存储和使用数字人民币。比如,能否设计出可随身携带的、支持指纹加密的实体数字钱包,既支持双离线支付,又支持在线的账户关联和理财管理。再如,能否利用已有的支付平台和工具,进行适当的软件和硬件升级改造,让其具有数字人民币的功能,比如现有的具有特定支付功能的交通卡、社保卡和医保卡等能否进行适当升级改造,成为数字人民币的载体。当然,身份识别和支付等多个功能融合,也会带来更大的风险问题,这是未来数字人民币在设计和发展时必须考虑的。
为“民”用。好用的关键是充分利用数字人民币的直通性,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直达老百姓的转移支付问题,让各级政府可以更好关注和服务民生。央行的数字人民币体系设有三个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集中管理的认证中心、登记数字货币主权权属的登记中心、以及进行金融行为分析的数据分析中心。如果数字人民币未来能够普及和推广,就能以上述三个中心为依托,成为政府进行普惠民生的有效工具。首先,利用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性,在保证隐私和安全的情况下,实现政府对老百姓的直接支付如发放困难补贴,从而避免传统多级拨付难以精准管理的问题。其次,通过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的监测,可以直接了解各个地区老百姓的生活支出水平与消费模式,有利于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及时了解和洞察。当然,实现与个人数字人民币账户的精准关联,涉及隐私和安全问题。为此,未来可探索将身份证加以升级,成为数字人民币的钱包,在保证隐私的情况下,实现对老百姓的精准服务支持。
有“币”值。想用的关键是确保数字人民币的价值等价性。老百姓对于实物人民币已经有长期的认知和使用习惯,如果突然转为使用数字人民币,感觉不习惯和不踏实是正常的,这需要从法理和观念上进行完善与普及。2020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扩大人民币的范围,将数字形式的人民币也纳入法币范围(第十九条)。但是,在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称,央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没有数字形式的法币。这意味着按照现行法律,人民币的形态只有纸币和硬币两种实物形态,不包括无形的数字货币。不过,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对可继承遗产的范围有所调整,将此前继承法中规定的“公民收入、房屋、林木、文物和著作权等”改为“一揽子”提法: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为数字人民币继承提供了法理空间。
央行推出数字人民币实现对货币的全方位数字化,是为了适应数字经济建设,降低实物货币的制造和流通成本。为避免对现有金融支付体系带来冲击,央行在设计数字人民币的运作体系时,采取了“一币、双层、三中心”的架构,在维持央行法定的中心控制定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机构的枢纽作用,建立“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双层运作体系。同时,为避免对现有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带来冲击,将数字人民币定位于“钱”,将第三方支付定位于“钱包”,实现功能上的区隔。此外,为避免大家对货币全面数字化的恐慌,还将数字人民币定位为“现有零售支付的补充和候补”。可见,央行对推出数字人民币采取谨慎的态度,避免对现有金融行业造成过大的冲击和影响。
推进人民币的全面数字化,是实现从金融业信息化管理转向金融业数字化经营的弯道超越发展的良机。同国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业相比,我国金融业发展时间较短,很多模式和方法都是借鉴或吸收国外金融业的做法。因此,我国央行可以利用这次数字人民币的推广普及,倒推中国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必须指出的是,金融管理信息化是从管理者出发,其目的是提升现有金融业务的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进而降低业务运作成本,其出发点是不改变现有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与体系;而金融业的数字化经营则是从用户服务出发,利用业务数字化后的灵活智能性,围绕用户需求进行业务模式的迭代创新和自适应性重组,当然业务创新必须符合金融监管的底线要求。
利用数字人民币的双层运营模式,推动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按照规划设计,数字人民币采取双层运营模式,由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商业银行按照100%比例缴纳准备金,并受央行委托向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存取等服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数字货币实行之后,将面临诸多挑战与机遇。
第一,存款流失和存息的上升。民众有可能将部分活期银行存款转换为数字货币以方便支付使用,导致存款的流失,这会迫使商业银行提升存款付息,以应对存款流失问题,从而推升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事实上,数字人民币定位于现金功能,具有零交易手续费的特征,同时不具有价值增值性,只是一种基础的价值尺度和流通存储等手段。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利用其运营的便利性,将数字人民币看作吸引客户的流量来源,与其现有的银行产品进行关联,比如将M0与M1和M2打通,类似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的“余额宝”和微信的“零钱通”,在保留实时现金支付功能的同时,让用户可以获得关联活期账户的利息所得。
第二,线下渠道功能的冗余。数字人民币的普及,使得M0、M1和M2都实现数字化,将进一步减少用户到银行线下营业点和终端的实物现金业务的需求。之前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已经取代了对线下ATM的需求,而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将进一步加剧对银行线下业务的侵蚀。不过这也为银行业带来机遇,未来银行业可以利用用户现有线下业务需求的减少,进行数字化升级,将线下业务服务点作为数字运营的中前台,从原来的业务主导定位转换为数字业务的区域赋能支持平台。比如利用区域地理优势,开展上门对接服务,从原来交易对接转型为金融服务支持。
第三,中小银行借势发展的机会。中小银行以往由于技术能力和规模限制,不能建立全场景的电子支付平台,在拓展零售业务时相对受限。而利用央行的数字人民币平台,中小银行只需对接此平台,就可以让其现有用户具有全场景的移动支付工具。而且,由于央行数字人民币定位的中立性和开放平等性,中小银行也可以将数字人民币的用户作为其获客的直接流量渠道,具有与大银行竞争的能力和机会,这为数字时代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开放平等的平台,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的良性竞争和保持银行业态的多样性发展。
利用数字人民币的相对支付优势,促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良性发展。数字人民币本质上是现金,在进行支付时与实物现金一样,支持“双离线”支付(付款方和收款方无需联网),而且可控匿名(交易信息受人民银行的严格控制)。而现在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它需要与银行账户进行紧耦合的,电子支付平台起着钱包的作用,需要记录交易双方的全过程信息,以保证交易的可靠有效,因此无法完全做到“双离线”和匿名性。可见,具有“支付即结算”功能的数字人民币似乎比“支付加结算”的第三方支付更加便捷。由于数字人民币定义为现金,因此基于数字人民币的交易是不收手续费和零交易成本的,这对需要收费的“支付加结算”的第三方支付带来巨大的挑战。对于消费端来说,未来可能优先选取不收手续费的、无需清算的、基于数字人民币的直接支付方式;对于商务端来说,更愿意接受无需收单费的数字人民币付款方式,将进一步取代现在的刷卡消费和第三方支付。
数字人民币的独立推广应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带来潜在替代效应的同时,也将促进其健康发展。第三方支付由于契合应用场景和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在日常使用中仍然具有很强的先发优势。但是,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日益集中,对用户交易行为大数据的收集和利用,给消费者的隐私和消费权益带来巨大的挑战,甚至出现“大数据杀熟”的现象。未来央行的数字人民币,既可以作为第三方支付“钱包”中的数字现金,也可以利用本身携带的独立数字钱包进行直接可控匿名支付,一旦消费者认为第三方支付服务不到位或者侵犯其权益时,消费者将用脚投票而选择更为中立的数字人民币直接支付方式。这将对第三方支付的自我约束和规范起着市场层面的制约作用,有利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利用数字人民币的技术生态建设,推动金融科技的健康发展。作为高频次、高覆盖、高安全和高风险的数字人民币,其对技术体系要求无疑很高,需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目前,很多金融科技被用于高投机、高回报的金融产品研发,比如基于信用风险控制的个人的高利贷产品、基于算力的比特币挖矿和投机交易(世界上80%的比特币是由中国的服务器挖掘出来的),这些产品设计利用系统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性来谋取额外利益,与善意金融和普惠金融背道而驰。而作为国家金融数字基础设置建设的数字人民币体系的构建,无疑为金融科技业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市场和良性发展机会,会将金融科技力量引入到与数字中国建设相契合的轨道上来。
特别是其他国家还在观望和迟疑的时候,我们国家利用庞大的市场运用空间,进行前瞻性布局,为中国的金融科技企业提供迭代创新的市场机会,实现金融与科技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升级发展,打造中国金融业的技术硬实力,为中国金融业走向智能互联的数字时代提供先发技术优势。事实上,国家金融竞争力的竞争,已经从原来单纯的经济实力竞争,走向综合实力竞争,而技术是金融竞争力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技术在提升金融运作效率的同时,也极大改变着金融运作的模式。数字人民币的普及和推广,将使得民间借贷有了国家层面的托底监管,避免热钱异常流动,将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风险。更为关键的是,我国正在推进“一带一路”的发展,如果配合先进的具有普惠性的数字货币技术的输出,将极大提升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和融入地区的竞争力,享受美元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待遇。
数字人民币虽然只是M0现金货币的补充和替代,但其带来的改变却是深远的。央行构建的数字人民币平台对老百姓带来的是福利,对金融行业则起着“鲶鱼”的双面效应,对国家的数字化建设则起着基础性作用。
对于面向个人的支付场景,数字人民币应发挥普惠补漏的作用。由于第三方支付和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定位,对于一些老少边穷、数字化程度低的地区,央行应该大规模推广数字人民币的应用普及,弥补数字金融鸿沟,实现全国数字支付能力的普及,具体实施时可以利用政府转移支付和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推广应用。同时,对于老人和小孩等数字应用能力弱的人群,数字人民币应该协同社会技术力量,开发出简单易用的、可见式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实现全员具有数字人民币支付能力。
对于面向商用的支付场景,数字人民币应定位于赋能支持的作用。考虑到商业竞争与创新的日新月异,如果央行的数字人民币直接介入商业支付领域,一是央行难以跟随市场的快速变化,二是直接介入可能破坏市场竞争的平衡性,不利于市场创新和发展。因此,对于目前第三方支付和商业银行能够提供服务支持的领域,央行的数字人民币应该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提供平等的赋能支持,在切实保护个人用户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市场自由竞争,制定形成市场共识的游戏规则。最终,为商业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的(减少纸质人民币相关业务服务)、公平的(避免第三方支付数据垄断)、全场景(让小银行业也拥有“支付即结算”的能力)的数字金融业务平台。目前,央行采取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双层运作模式,未来可以考虑与第三方支付和资质良好企业进行有条件的直接对接,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参与到数字人民币的运营和应用中来,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提升市场灵活度。
对于面向国际的支付场景,数字人民币应发挥引领推动的作用。目前,我国的金融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与我国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力不匹配,甚至某种程度上掣肘着我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特别是,目前的国际金融体系是在上个世纪,由美国主导、利用其当时的先进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起来的,我国作为后进国的话语权比较小,而且影响力有限。我们能否利用数字化中最后一板块M0的数字化,实现基于数字人民币的直接国际支付和同步结算呢?目前,国际上主流的跨境支付体系主要依赖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存在环节多、效率低、不透明和价格高的局限性。如果构建基于数字人民币的国际贸易结算,将有助于实现实时的、去中心化的、跨系统同步的、零支付手续费的“支付即结算”的直接模式,极大提升国际贸易的高效性、透明性和安全性。
数字人民币的跨国界应用,也将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由于支持实物人民币的海外银行机构有限,导致人民币海外使用的普遍性不高,限制了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而推动人民币跨国应用的一个利器便是,利用中国率先实践数字人民币的先发优势,建立数字货币的技术优势,并构建出基于M0的“支付即结算”的、更为高效的、具有国际引领性的结算清算技术标准,实现数字货币技术牵引与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突破的“技术与市场”交相辉映的双轮驱动,为人民币的国际化发展打开一个有可能弯道超越的数字化通道。因此,如果数字人民币最终得以跨国界应用,将有助于快速推动人民币的普及和推广,推动人民币与外币的结算与清算,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注:本文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91746206)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编号:2020AI009)的资助】
②汤奎、陈仪珏:《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和运营: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研究》,《西南金融》,2020年第11期。
③《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央行必须加快步伐,提供数字货币服务》,《界面新闻》,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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