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详情如下: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线.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培育壮大替代产业,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为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省塑料垃圾实现“ 零填埋”。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底,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到2023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0年底,率先在全省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到2020年底,嘉兴市邮政快递网点试点探索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3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各级政府负责)
(五)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强化耐候等新型地膜产品。鼓励农膜覆盖替代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示范推广,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水平。(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药监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创新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模式。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鼓励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选择绿色替代产品。(省商务厅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农膜管理新模式。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膜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膜使用记录台账,农膜回收网点和回收再利用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回收记录台账。(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壮大替代产业。引导传统塑料制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鼓励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一批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支持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基、全生物降解等替代产品的补链和扩能项目建设,满足我省替代产品推广应用需要,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全国领先的可降解材料和产品产业集群。(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内罗毕,2023年10月30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公布了2023年度“地球卫士奖”获奖名单,一位市长、一家非营利性基金会、一项政府倡议、一家社会企业和一家研究委员会凭借应对塑料污染的创新解决方案和变革行动荣获“地球卫士”称号。自2005年设立以来,一年一度的地球卫士奖一直颁发给在最前线
2022年3月,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5.2)一致通过了一项历史性的终止塑料污染的决议(第5/14号决议),授权到2024年制定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文书,防止和减少全球污染塑料污染。目前,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会议(INC)已经举行两次,INC-2会议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各国授权INC秘书处起草一份“零草案”(Zero
3月20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废塑料的环境管理,现批准《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本标准自发布
2022年2月28日,来自170多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部门代表齐聚内罗毕,参加为期三天的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续会(UNEA-5.2)。大会采取混合模式召开,包括面对面会议和线上会议。在对乌克兰敌对形势加剧的担忧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发出立即停火呼吁的背景下,大会正式开幕。本届大会或将推动达成全球塑料污
当地时间3月2日,来自175个国家的国家元首、环境部长和其他代表在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大会第五届会议续会(UNEA-5.2)上通过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议:终结塑料污染,并在2024年前达成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该决议将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防治考虑在内,包括其生产、设计和处置。“在地缘
农膜是继种子、化肥和农药之后的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在我国应用广泛。塑化剂是一种重要的农用薄膜添加剂,可在环境中释放并污染环境。近日,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研究院教授应光国团队的副研究员张芊芊等全面阐述了我国农膜使用量及其塑料碎片的环境残留量,并评估了农膜使用全生命周期中邻苯二甲酸酯(塑化剂)的释放量和环境归趋。相关研究发表于《环境科学与技术》。
3月20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珠海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3-2025年)》,计划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各区、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000吨/日,焚烧能力达到100%
11月21日,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汕尾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征求意见稿),以坚决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目标到2025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能力达到13万吨/日左右,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以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宁市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海宁市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备案管理办法》(海市科局〔2023〕4号)的相关规定,浙江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对第三批申请备案的25家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随机抽取部分技术中心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核和局长办
北极星水处理网从浙江产权交易所获悉,2月2日,浙江浙能玉环环保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拟挂牌转让,转让方是国资企业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据显示,浙江浙能玉环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5日,注册资本2420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水利基
为保障2024年迎峰度冬期间浙江省电力供应,促进春节期间可再生能源消纳,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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